
林艳华,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1999年开始执业至今,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其以伸张正义,维护法律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职业使命,办案严谨认真、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深受客户的信赖。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民商诉讼、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金融理财纠纷、法律顾问。
人生格言: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民商事案件:
1、代理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集团用户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百件系列案件);
2、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某支行诉何某、崔某、刘某、王某、孟某等汽车消费贷款合同纠纷案中,代理何某等借款人(系列案件),获得胜诉,并被媒体报道;
3、代理北京智恒达集团公司诉长城国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4、代理北京隆庆泰发贸易有限公司诉中铁十八局集团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
5、代理北京富邦兴业投资集团公司诉广东省八建集团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同时代理该项目工程的数家材料供应商与八建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均获胜诉);
6、代理北京物资协作贸易公司诉北京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7、代理中国二十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与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仲裁案;
8、代理北京泽润嘉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
9、代理温某诉民航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10、代理深圳市华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裕源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刑事案件:
1、刘某侵犯商业秘密罪
2、北京京尹律师林艳华代理北京“2·23”液化石油气爆炸案,两度胜诉!当事人被免于刑事追究!
3、郭某寻衅滋事罪(检察院不予起诉)
4、石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撤销案件)
5、文某妨害公务罪(撤销案件)
6、王某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罪(涉案数亿元,媒体多次报道的案件)
7、董某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决12年有期徒刑,个人罚金1百万,公司罚金1千万,二审改判无罪)
8、黄某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公安机关两次提请批捕,检察院未批捕,现已解除取保候审)
9、刘某强奸罪(未批捕)
10、宋某宣扬恐怖主义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案件:
1、京尹律师林艳华代理贵州某县国土局房屋登记行政违法案,一审胜诉!
2、京尹律师林艳华代理房屋行政诉讼赔偿案,胜诉!
3、京尹律师林艳华代理房屋行政诉讼案,胜诉!判决某县国⼟资源局⾏政⾏为违法。
4、京尹律师林艳华代理筑房他证违法案,胜诉!注销⾏为予以撤销。
部分胜诉案例展示:
2、京尹律师林艳华代理贵州某县国土局房屋登记行政违法案,一审胜诉!
3、京尹律师林艳华代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级伤残”案,一审胜诉,当事人获得赔偿70余万元!
4、北京京尹律师林艳华代理北京“2·23”液化石油气爆炸案,两度胜诉!当事人被免于刑事追究!
5、京尹律师林艳华代理煤矿合同纠纷案,二审胜诉!为当事人讨回双倍定金3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