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电话:400-612-5618

厂房被征收,补偿安置居住房合法吗?

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目的在于保障被征收人的意愿,生产生活的连贯性和便利性,不因征收而受到过度影响。如果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和便利性受到影响,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案件回放】

2019年7月份,湖北省X市X区相关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部门为该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X市汽车配件厂的厂房位于征收范围内,规划用途为工业配套。汽车配件厂投票选定评估机构后,区征收办对房屋进行初步评估结果和房屋征收价格评估结果进行了公布,但区征收办过了许久才向汽车配件厂留置送达。区征收办委托评估公司对汽车配件厂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作出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但未向汽车配件厂送达。

因汽车配件厂与区征收办始终未达成补偿协议,经区征收办申请,区相关部门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张贴汽车配件厂厂房处。随后,汽车配件厂被强制拆除。汽车配件厂不服,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区相关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区征收办向汽车配件厂留置送达分户评估报告的时间距该报告作出近一年,导致汽车配件厂失去申请复核及鉴定的权利并错过签约期,构成程序违法。对于汽车配件厂的设备资产补偿问题,虽区征收办委托评估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但未向汽车配件厂送达,也构成程序违法。因《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设定的房屋产权调换方式不符合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的要求,属明显不当的情形。故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区相关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本案中,区相关部门在补偿方式中尽可能满足铁路配件厂的合理要求,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设定的以住宅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显然无法实现这一目的,对汽车配件厂的补偿方式选择权造成严重限制。如果汽车配件厂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就无法获得能够直接恢复生产经营的场地。

【京尹律师提醒】

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目的在于保障被征收人的意愿,生产生活的连贯性和便利性,不因征收而受到过度影响。如果被征收人的生产生活和便利性受到影响,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