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强制拆迁导致被征收人中断水、电,其行为违背了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虽有强制拆迁的权力,但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强拆时,应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案件回放
2017年7月,**县相关部门作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叶某位于**镇三角地的房屋在征收决定确定的征收范围内,房屋所在区域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叶某、**县相关部门并未达成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后**县相关部门强行拆除叶某房屋,并长期以来不断采用放水、打砸等方式,变相残损叶某房屋,导致房屋内物品丢失,门窗被盗。叶某认为,**县相关部门的上述行为严重违法,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县相关部门强拆叶某位于**县xxx号房屋的行为违法。
庭审中,**县相关部门辩称,并未对叶某的房屋作出拆除具体行政行为。经审理认为,**县相关部门是适格的上述房屋征收主体,具有合法的征收主体资格。但**县相关部门未能提供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的证据材料,故**县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所实施的强制拆除叶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因此,法院判决确认**县相关部门对叶某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本案中,**县相关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应严格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而**县相关部门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因此,其强拆行为属违法。
京尹律师提醒
行政机关强制拆迁导致被征收人中断水、电,其行为违背了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虽有强制拆迁的权力,但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强拆时,应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