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回到古代打官司》
谁是中国律师第一人?当推2500多年前的郑国人邓析。邓析不但是一个能言善辩、巧舌如簧的律师,还是一个法学家、法学教授。根据《吕氏春秋》的记载,邓析是个很让当局头疼的人物,处处跟当权者作对。他又天生一副好口才,机智过人,谁拿他都没办法。

郑国的一代名臣子产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即“铸刑书”,也就是把法律铸在鼎上;邓析就跟他对着干,也制定了一部法律,刻在竹简上,史称“竹刑”。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学修养,邓析开办了一家私立法律学校,老百姓摊上官司之后,可以到他这里学习诉讼,学费是大案子一件衣服,小案子一条裤子,真是平民收费、物美价廉啊!一时间,前来向他请教的人挤破了门槛。
对于打官司,邓析有他的绝活,如果没两把刷子,凭什么收诉讼费呢?律师行业的祖师爷可不像今天律所中的那些滥竽充数之辈——拿人钱财,却不替人消灾。邓析的独门秘籍就是诡辩,“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史称“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究竟是怎么个诡辩法?下面这个例子可以证明。
有一年郑国发洪水,有个富翁溺水而亡。他的尸体被人打捞上来,家人想把尸体买回来,可是对方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看来,挟尸要价的事儿自古就有啊)。富翁的家人就找邓析想办法,邓析告诉他们:“别着急,他们除了把尸体卖给你们,还能卖给谁呢?”对方一听,有道理啊!于是就跟捞尸的人耗上了。这回轮到捞尸的人着急了,尸体放的时间长了,可是要臭的。就像买菜一样,谁不想买新鲜的!于是,他也来找邓析出主意。邓析告诉他:“别着急,他们不跟你买,跟谁买啊?”有道理啊!得,这回捞尸的人也稳坐钓鱼台,双方就这么拖了下去。
邓析的话言之成理又自相矛盾,诡辩的技巧可见一斑。至于双方最后怎么解决就不关他的事儿了。可就是因为他这么到处添乱,把水搅浑,最后惹恼了郑国的当权者,掉了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