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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环境污染罪,环境污染罪怎么认定?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环境污染也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无论污染者有无过错,只要其从事了污染环境之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狭义的环境污染是指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活动而破坏大气、水、土壤、海洋、安静稳定等自然环境,从而给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财产或者其他民事权益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广义的环境污染尚还包括相邻关系人之间的环境污染行为。是指一方从事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等污染环境的行为,给他方造成妨害或损害的情形。

哪些行为属于污染环境的行为

1.大气污染,即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污染大气的行为,包括: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机动车船排放污染以及废气、尘和恶臭污染。

2.水污染,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3.环境噪声污染,即因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4.固体废物污染。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5.海洋环境污染,即直接或者间接地把物质或者能量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环境质量等损害。

6.放射性污染,即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哪些行为属于环境污染罪,环境污染罪怎么认定

环境污染罪的判断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污染物的,即构成污染环境之行为

任何民事主体违反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当然构成污染环境之行为。污染者的排污行为是否超过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通常需要由有关机构如环境监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加以证明

2.虽符合排污标准但造成了损害的,也构成污染环境之行为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只要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排污符合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不能作为污染者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理由。

3 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环境污染行为只有给他人造成了损害,才可能产生侵权赔偿责任。我国法律上未限制环境污染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的类型,因此所谓损害既包括人身伤亡(如造成他人患病),也包括对财产权造成的损害(如因河流污染导致养殖户的鱼苗死亡)。就财产损失而言,既包括直接损害,也包括间接损失。此外,被污染者因清除污染而支出的费用也应当给予赔偿。

环境污染罪的构成要件

(1)环境污染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2)环境污染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

(3)环境污染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环境污染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