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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上访和信访?上访与举报有什么不同?

上访就是信访人采用走访的形式提出上访事项。上访是信访的形式之一。依据修订后200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因此,上访是国务院《信访条例》明确规定的一种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国务院《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可见,正确的上访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密切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上的矛盾和纠纷,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的稳定。

上访和信访

上访和举报的区别

上访与举报是两个有明显区别的概念。上访是信访人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往往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与上访人有直接利益联系,并希望有关部门给予答复或能够将问题解决。举报是指公民和单位对违反国家法律、法纪和国家有关政策的人或事,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有关部门检举和报告的行为,往往与举报人也有联系,但更多的是与举报人无关,举报人基于社会正义感主动自觉将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向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