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某网络公司女职工靳某在怀孕四个多月时,因不小心跌倒,造成流产。靳某平时体质就很弱,经这一次打击,身体越加虚弱了,医生建议其在家休息。靳某向公司领导提出休假,公司以工作任务繁忙,一时无人顶替其岗位为由,不同意靳某休假,并称流产又不是正常生产,不允许其休假。无奈,靳某只得坚持上班。谁知,刚工作了半天就晕倒在工作岗位上,公司只好给靳某放了几天假让其休息。那么,女职工流产,能否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其产假休息呢?
依法解答女职工怀孕流产,用工单位依法应给予其一定时间的产假。怀孕妇女遭到外力刺激很容易流产,一旦流产对妇女来说不仅是身体的伤害还有心理上的失落与痛苦。流产后的妇女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身体恢复,以保障自身身体健康。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应当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得更为详细,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本案中,刘某是在怀孕四个多月的时候流产的,她依法应当休假42天,公司让其立即回公司上班的决定是错误的,应当给予其42天的产假。

条文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