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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但签订人已死亡,其家人可以继承合同吗?

相关案例

2012年5月,段某与彭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彭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子租给段某一家三口居住,租期为5年。2014年3月,段某因交通事故被撞身亡,彭某知道后遂要求段某的家人在1个月内搬走。段某的家人认为虽然段某去世,但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未到期,作为段某的家人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段某家人的说法成立吗?

案情分析

段某家人的说法成立,他们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本案中,虽然彭某死亡,但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未到期,作为其生前一起居住的家人,有权继续租住在该房屋内,直至租赁合同到期。

房屋租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