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例
2013年9月,王某驾驶一辆货车在某国道上逆行,与迎面骑车的何某相撞,由于王某车速较快,导致何某身体多处受伤。事故认定王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法院判决王某赔偿何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判决结果,何某多次催款无果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会承担什么后果?

案件分析
打赢官司并不意味着胜诉方能获得判决所确定的给付内容,生效判决能得到完全履行才是当事人最核心的利益;如果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履行,也只是一纸空文,对胜诉方没有多大的实质意义。在实践中“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况很多,为了切实保护胜诉方的利益,保证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本案中,如果何某有能力执行该民事判决却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