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例】
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胡xx使用其手机在赌博网站“大亨互娱”软件注册代理账号,并通过微信邀约参赌人员到其代理的虚拟赌场内以“斗牛牛”“三公”“炸金花”等形式进行赌博。2019年7月,被告人阿某、罗某与被告人胡xx商量后共同邀约参赌人员到胡xx代理的虚拟赌场内赌博,赌博网站从赌资中抽头后向胡xx的返利由三人平均分配。期间,赌博网站共向胡xx返利人民币396294.00元,胡xx向阿某、罗某各分配10000.00余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xx、阿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被告人罗某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
本案发生于2019年,《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颁布并施行,本案九被告人所涉及的开设赌场罪的刑期发生了变化,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从有利于被告人考虑,本案应适用修正前的刑法关于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的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XX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