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电话:400-612-5618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哪种方式好?

在创业开始阶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对于创业的成功至关重要。目前来看,在我们国家主要有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等形式可供选择,而且每种组织形式都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定。笼统地讲合伙企业好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公司好,并没有多大意义,每个投资者应当结合自身实际进行选择。下面列明一些组织形式的特点以供参考:

一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优点:

一是资本来源广泛,出资方式多样,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之间优势互补、荣辱与共,大家“拧成一股绳”;

二是管理方式灵活,法律的干预和限制较少,每个合伙人都可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容易调动积极性,自主性较强,效率也较高;

三是从纳税角度讲,合伙企业并不是纳税的主体,而是采用“先分后税”的方法,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后分配到各合伙人缴纳。

合伙企业的缺点:

一是相对于公司而言,资金来源渠道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造成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二是合伙人多的情况下造成“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局面,容易产生内耗和分歧,而且一旦有合伙人破产、死亡等情况往往导致合伙无法进行下,所以合伙企业存续的时间一般不会很长。

三是各合伙人之间是连带责任,一旦一个合伙人经营失误,所有合伙人都被连累,而且彼此之间约定的按份责任不能对抗外部的债权人,加重了经营的风险。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哪种方式好

二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

一是创立容易,不需要与他人协商自己决定就可以成立一家属于自己的企业;二是注册手续简单,注册费用低,但是在我国逐渐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度后,这个优势将不再存在了;三是决策自主,凡事一个人说了算,所谓“船小好调头”,经营灵活多变,容易适应复杂的市场竞争。

个人独资企业的缺点:

一是个人能力、资源有限,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的信誉低,抗风险能力差

二是个人承担无限责任,一旦出现亏损,除了企业本身的财产外,个人财产也要用于清偿债务,加大了投资风险。

三是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个人的决策往往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造成企业存在的持续性差。

三 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注册资本要求较高,很少有创业者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是绝大多数创业者乐于采用的组织形式。如果是一个人创业,可以采用一人有限公司的方式。

公司的优点:

一是有限责任,也就是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在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不能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公司也不得将其债务转让到其股东身上

二是公司治理结构比较规范,大公司一般设立有董事会、监事会,小公司有执行董事、监事,规范的内部管理可以确定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生存。一人公司既是大股东,又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具备了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

公司的缺点:

随着国家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公司会越来越成为创业者的首选。但是这种形式并非没有缺点,无懈可击,作为一种规范的组织形态,国家法律对于公司的规定非常明确具体,公司的内部组织、运营、税收等都要接受比其他形式更为严格的规制。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组织不只是公司这样一种形式,而是多元的结构。在公司之外,还有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形式。他们各有自己的适应性,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更多地被大企业采用,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则更多被小企业采用。公司最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能为国民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可以说,他们各有自己的优势,不应有高低之别,投资者要根据自身情况,“私人定制”属于自己的企业形式。

文章来源:《一本书读懂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