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例】
2017年9月17日下午,未成年人刘某某与另两名未成年人来到某咖啡厅饮酒。后刘某某因饮酒过度而发生醉酒,于当日晚20时被送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急救,被诊断为急性酒精中毒、吸入性肺炎、代谢性酸中毒、窦性心动过速、低钾血症。2017年9月20日14时, 刘某某出院。
刘某某主张,事发时自己年仅12周岁,尚未成年,正值青春期,社会经验极少。在某咖啡厅服务员的诱导下,连续饮酒18杯后不省人 事。该事件给刘某某带来了极大的身心损害,同时刘某某家人也因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因此,刘某某要求某咖啡厅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该咖啡厅作为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刘某某等人提供酒精度数极高的烈性酒,导致刘某某醉酒。咖啡厅对刘某某因此造成的合理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故法院判决:xx咖啡厅赔偿刘某某医疗费18932.23元、护理费150元、住 院伙食补助费150元、营养费2000元。

【律师观点】
出售含有酒精饮料的酒吧和有售酒水执照的餐厅,是年轻人热衷前往的场所,这些场所必须依法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相关拒绝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识,且必须明确拒绝向未成年人出售酒及含酒精饮品、食品(及烟草)。如经营者无法判断年轻人的年龄,则应按照规定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来确认其是否已经达到了合法年龄。本案中,咖啡厅虽表示无法从刘某某的外貌上判断其是否达到成年,也表示刘某某非第一次到酒吧饮酒,但其未核实刘某某的身份,对于刘某某醉酒至急性酒精中毒送医抢救,其负有不可推卸的侵权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