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例】
现在的老年人都很注重养生,养生会馆也如雨后春笋一样在各地开展起来。某市的刘女士退休后也开始注重养生,一次刘女士在自己家附近大型商场购物的时候,在商场门口有某养生会馆的工作人员在做养生保健的促销活动。会馆开业酬宾,只要在该会馆办理一张2000元的年卡,可以享受每月一次的免费全身按摩,其他项目享受八折优惠,并有礼品赠送。刘女士在店员的带领下参观了会所,在工作人员的热情推荐下,刘女士办理了一张年卡并领了一份礼物。谁知第二个月想去做全身按摩的时候,突然被告知会馆关门停业。刘女士开始以为会馆可能有什么突发问题,就没在意,想过几天再来。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这家会馆的门面换成了健身房,老板也换人了。刘女士手里的卡成了一张废卡,这可把刘女士气坏了,2000元,自己还没消费几次呢,怎么办?
【律师指南】
此事件属于会馆单方违约,合同没法履行下去,消费者享有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不能联系上老板的话,刘女士可以打“12315”消费者投诉,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会馆退钱。同时,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案例中,场所的出租者与租赁者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刘女士在找不到养生会馆老板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出租者赔偿,出租者在赔偿之后,有权向养生会馆追偿。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有些商家为了招揽消费者,推出的季卡、年卡等会员式消费,虽然看上去便利、优惠,但预存款存在着一定风险,容易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害,老年人对此一定要有高度的防范意识,在办会员卡时,要选择信誉度良好的店面,另外还要避免一次性预存金额过高,防止被欺诈、经济受损。如果不幸遇到店铺倒闭,要注意保存会员卡、结算凭证等材料,方便维权。如果涉及的人员比较多,大家应该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如果金额较大的话就涉及诈骗了。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