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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金,定金和预付款、定金和订金之间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指签约当事人一方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而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1)定金是合同成立的证明;

(2)定金具有担保作用,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保。债务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给付的目的和效力的不同,定金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什么是定金,定金和预付款、定金和订金之间有什么区别?

订金和定金有哪些区别?

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仅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需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需双倍返还。另外,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提醒: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虽无定金之名,但约定有定金之实,法院也将认定为定金合同。


定金与预付款有何区别?

定金与预付款都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债务之前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额。但二者区别甚大,不容混淆。

(1)定金合同是要物的从合同,而预付款的约定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且为诺成式的协议。

(2)定金的主要功能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的给付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而预付款的主要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帮助,预付款的给付本身构成了履行债务的行为。

(3)当合同陷入履行不能或者履行迟延时,定金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即定金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而在支付预付款的场合,无论是由于给付方违约,还是收受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收受方均座如数退还预付款。

(4)定金可以广泛地适用于各类合同,而预付款的适用则存在不少法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