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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类型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私了:意思是指不经过司法手续而私下了结。在交通事故中,“私了”一般指不需要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通过私下协商或者交警协调的方式解决问题。

对于一些轻微交通事故(通常指未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是允许双方“私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此,在法律层面,自行协商(私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是合法有效的。


对于一些轻微交通事故(通常指未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是允许双方“私了”解决的。但哪些情况下不能“私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14、15条规定,以下这些情况不能“私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 事故致人伤亡;

2. 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有争议;

3. 和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4. 和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

5. 致公共设施毁损的事故;

6. 无证驾驶或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7. 当事司机酒驾或药驾;

8.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

9. 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或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


哪些类型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交通事故“私了”程序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查看财产损失情况。
  2. 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3. 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
  4. 签订书面赔偿协议。

私了”交通事故后出现争议怎么处理?

  1. 如果当事人“私了”事故自行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或赔偿问题又产生了争议,可以要求交通队继续处理。但是,当事人必须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事故文字记录材料,由交通队办案人员确定当事人责任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 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事故证据或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交通队办案人员只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私了可能面临的风险:

1、《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签署之后可避免部分麻烦。比如如果一方告你肇事逃逸,该协议书即可作为有力证据。

2、但若私了之后如果后续检查发现伤势较重,存在重大误判的,可申请撤销私了协议。

3、《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成功撤销之后,必然会存在更多的赔偿。

4、一般保险公司都规定,事故之后48小时内如果不报案,则不立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及时上报保险公司,冒然私了,后续赔偿就得自掏腰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