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征收应按法定程序先补偿后搬迁,保证拆迁之后,拆迁户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拆迁之前的。如果先拆迁,而没有拿到拆迁补偿,法律上是允许拆迁户不搬迁的,只有拿到充分合理的补偿之后,才有资格要求拆迁户搬迁。
案件回放
梁某在xx市xx区xxxx社区有三处合法房屋,宅基地面积为1109平方米,铺设水泥路面、方砖路面及大理石路面,有各种果树,还有菜窖、锅炉等其他设施,院墙为铁艺结构及砖结构。后来,受xx区相关部门委托的xx农场发布通知:因xx农场危旧房改造项目需占用xx分场范围内宅基地及企业用地,从2011年5月份开始实施拆迁。对梁某以上房屋拆迁中,因xx农场回迁给梁某没有房照的房屋,货币补偿给梁某的数额也远远低于梁某不动产的市场价值,因此梁某没同意,梁某与xx农场没有达成动迁补偿协议,也没有搬出房屋。后xx农场同有关部门强制将梁某的房屋拆除,果树毁灭,院墙拆毁,梁某的房屋被拆除而另行他处居住,梁某的房屋等财产灭失且并没有得到补偿。梁某向xx区相关部门提交了《房屋征收补偿申请书》,但xx区相关部门置之不理,并未作出任何决定,无奈之下,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xx区相关部门对梁某被征收房屋的财产损失给予相应补偿。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xx区相关部门应按法律规定对梁某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予以补偿,但梁某要求xx区相关部门履行补偿责任时,xx区相关部门未予履行。故判决xx区相关部门对梁某的补偿请求作出处理。
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四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本案中,xx区相关部门作为县级地方相关部门应为本案负责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定主体,应按上述法律相关规定履行补偿责任。
京尹律师提醒
实施征收应按法定程序先补偿后搬迁,保证拆迁之后,拆迁户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拆迁之前的。如果先拆迁,而没有拿到拆迁补偿,法律上是允许拆迁户不搬迁的,只有拿到充分合理的补偿之后,才有资格要求拆迁户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