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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擅自捐献死者器官或者遗体吗?

案例回顾

章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他知道自己随时都可能面临死亡,曾明确表示不愿意在死亡后捐赠器官或者遗体。章某过世后,其妻子不同意捐献章某的器官,其父母能擅自做主将他的眼角膜捐给章某的妹妹吗?

【法律分析】

父母不能擅自做主将章某的眼角膜捐给他的妹妹。民法典对于人体捐献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尤其尊重死者生前意愿。捐献死者器官或遗体须经当事人同意,但同意的形式及规定不尽相同,涉及捐献意愿和捐献权的问题。具体而言,同意的形式有知情同意、推定同意、法定同意三种形式。我国目前主要适用的是知情同意原则,即捐献死者器官或遗体须基于死者生前明确的意思表示。

实践中,经常遇到死者生前未作捐献表示,而近亲属有意捐献,这就产生了另一种同意原则——推定同意原则,即只要公民在逝世前未明确表示反对器官捐献,则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向合法机构捐献死者遗体或器官。从法律上讲,死者去世后,其权利即告消灭,死者亲属享有遗体的处分权,遗体是通过埋葬还是捐献使死者的社会价值得以存续、人格评价得以升华,是死者亲属的权利,当然该权利的行使以不违背死者生前的意愿为前提。

能擅自捐献死者器官或者遗体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