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电话:400-612-5618

银行取钱多支付,可以要求返还吗?

【案件回放】

2020年10月,范某携带着其银行卡来到某银行办理销卡业务,后银行的工作人员引导其来到柜台办理,经柜台工作人员查询,范某所查询的银行卡内尚存有余额为一千零九元,然而在其办理取款的过程中,银行的工作人员却误向范某支付了一万零九元。当晚银行进行盘点时发现了短款的情况,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处理,后银行向范某进行催收,但范某却拒绝归还,于是银行遂将范某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范某在取款的过程中多领取了银行九千元的款项,故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故依法判决要求范某返还银行不当得利九千元。

银行取钱多支付,可以要求返还吗?

律师论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本案中,范某在银行取款的过程中,由于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多支付了九千元给范某,范某取得此款项并没有法律依据,造成了银行九千元的损失,故范某的行为属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故银行作为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范某返还不当利益。故法院依法判决,要求范某依法承担返还不当得利九千元的法律责任,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若没有法律根据,而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