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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有人住还赶不走怎么办?

【案例回顾】

黄某买了一套二手房,当他交完钱办了过户手续后,原来住在这所房子里的女人夏某,却还是不肯搬走。夏某说,房子本是她和前夫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她和前夫达成协议,房屋产权归前夫,她要房子三十年的居住权,并就此签订了书面合同,进行了居住权登记。虽然房子是她前夫的,但是她有三十年的居住权。三十年之内,她可以一直居住在房子里,任何人不能赶她走。听完女人的话,黄某当场就懵了,难道自己买的房子,自己还不能住了吗?

买的房子有人住还赶不走怎么办?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本案中,夏某已经办了房子的居住权,她就有权居住,直到三十年期满。夏某没有房子的所有权,所以她不能左右前夫卖不卖房,但是不管卖与不卖,她都有合法居住权。所以,我们在买二手房时,千万要调查清楚,该房屋是否办理过居住权,要不然自己花钱买的房子,却不能正常居住,也不能正常出租获取收益,那就亏大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