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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亲友的子女,属于收养吗?

【相关案例】

刘某与齐某是多年的好友,但两人不在一个城市生活。去年7月,齐某与妻子外出时发生车祸,两人全部遇难,且没有近亲属可以代为抚养孩子,留下一个8岁的儿子无人照管。刘某得知消息后,便将齐某的儿子接来与自己同住,不但细心照顾齐某儿子的生活起居,还供其上最好的学校,像自己亲生儿子一般对待。那么,刘某与齐某的儿子之间形成的是收养关系吗?

抚养亲友的子女,属于收养吗?

【法律分析】

收养与抚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收养关系反映的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收养需要办理法律上的收养手续。抚养是指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由其亲朋自愿抚养,法律上并不禁止,但这不代表必须建立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但他们之间并不成立收养关系。本案中,刘某出于爱心自愿抚养齐某的儿子,双方之间并不构成收养关系。可见,抚养亲属、朋友的孩子不属于收养行为,他们之间不适用收养关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