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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不交费,物业可以起诉吗?

【案件回放】  

吴某某系某物业公司所服务管理的Z市F区某花园小区业主,吴某某在未办理停车手续的情况下,自2018年8月起将其名下的小型轿车长期停放在小区建筑区划内的露天公共绿化区域(非划线车位),且至今未缴纳停车服务费。物业公司多次向吴某某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缴纳停车费并清理涉案车辆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某支付临时停车费用及滞纳金,并挪走车辆或办理相关停车手续。

律师论法】

某物业公司与Z市F区某花园业主委员会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包括吴某某在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吴某某作为业主,将名下涉案车辆停放在小区后,理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主动向某物业公司支付停车服务费。涉案物业服务合同已明确约定,业主车辆出入按照停车场管理执行,现有证据可证明涉案车辆现停放的区域并不适宜停放车辆,该停放行为已妨碍某物业公司开展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吴某某开始欠缴停车服务费的时间点虽发生于《民法典》施行前,但拖欠停车服务费行为及不当停放车辆行为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且《民法典》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了专门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本案应适用《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2021年1月25日,判决吴某某向某物业公司支付停车服务费及滞纳金,将涉案小型车辆移至适宜停放车辆区域。

停车不交费,物业可以起诉吗?

律师提醒】

物业服务关系民生,在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和社会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民法典》专门增加物业服务合同章节,为解决物业服务纠纷提供了基本依据。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依法妥善处理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矛盾纠纷,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居民和谐生活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