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2020年8月的某日,罗某和前男友杜某见面,二人一言不合发生争执,于是杜某驾车离开时将罗某撞倒,后将罗某送至医院治疗。由于发生外伤的原因为交通事故,无法进行医保报销,于是罗某在转至另一家医院住院治疗时,为了医疗保障基金中报销医疗费,则表明自己是意外摔伤,后出院时从医保基金报销医疗费一万五千元。后经法院审理认为,罗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罗某和他人因为口角发生打闹,在打闹过程中受伤,然而其为了获得报销款项,则在治疗过程中谎称自己是摔倒受伤,后以此获得医保基金报销医疗费一万五千元。故罗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受伤原因,隐瞒外伤存在第三方责任的事实,骗取医保基金报销费用,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法院遂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
虚构受伤原因,隐瞒外伤存在第三方责任的事实,骗取医保基金报销费用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