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电话:400-612-5618

幼儿追逐撞伤老人,父母赔偿!

【案件回放】

薛某和林某是同一个小学的同班同学,二人平常关系很好,又同住一个小区,故经常一起玩耍。2021年4月9日,薛某和林某放学之后一起结伴回家,二人在回家路上追逐打闹,由于二人并没有注意道路路况,于是薛某在追逐过程中不慎将正在散步的吴奶奶撞倒。后吴奶奶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共花费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万元,因协商赔偿事宜不得,吴奶奶遂将薛某、林某以及二人的父母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薛某和林某的父母赔偿吴奶奶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八万元,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幼儿追逐撞伤老人,父母赔偿!

律师论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本案中,薛某和林某在路上追逐打闹,将正在路边散步的吴奶奶撞倒。吴奶奶在道路上正常散步行走,不存在过错,而薛某和林某在路上追逐打闹,撞倒吴奶奶造成其人身损害,故薛某和林某对吴奶奶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薛某和林某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二人的父母作为小孩的监护人进行赔偿,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

幼儿追逐撞伤老人,父母赔偿!

律师提醒】

未成年人嬉戏打闹撞倒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