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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期房可以转让吗?

01 什么是期房

期房指的是在建的、尚未建成的、房产商在短期内不能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房产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直至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房产商这一期间在市场上所预售的商品房被称为“期房”。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前的商品房买卖是现今房地产市场上经常发生的行为。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之没有规定,致使交易中无规可循,买卖各方经常为之产生争执,而且这种交易的可操作性也是一个难题。首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项规定,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同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商品房买卖】期房可以转让吗?

02 期房转让是什么

在期房交易市场中,期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售合同的转让,按照预售合同转让程序进行的期房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期房交易在实际操作中有以下几种方式:

(1)认购合同转让。这是投资购房者的常用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一般是购房者先行订购,签订认购书,然后将认购的房屋通过中介公司挂牌出售。

(2)重新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此种情形下,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已经与房产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再与新的购房者签订转让房屋的协议书,经过房产商的同意,并取消了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后,由新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政府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3)取得房屋产权权属证书后交易。这种情形下,实质上是购房者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出售给他人,按照一般的房屋买卖程序处理即可。

03 如何办理期房转让手续

办理期房转让,一般需要经过以下三个主要步骤:

(1)签订转让合同。即原期房买方(转让方)与新买方(受让方)签订期房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转让房屋的预售合同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此外,转让金额应与原预售合同的价格相一致,并且,该转让合同须经房地产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

(2)转让双方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办理时,双方应持原预售合同、转让合同、有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为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转让,经该部门审核转让合同符合规定的,由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批。

(3)转让合同经过审批后,依法缴纳印花税。转让双方在接到批准通知后,由转让方按预售合同金额的2%交付手续费。之后,转让方将所持原预售合同正本移交给受让方,待房屋正式交付入住后,受让方凭此件与房产商办理过户手续,主管机关经办人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归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合同档案。对不准转让的,有关审批机关会通知转让人。

【商品房买卖】期房可以转让吗?

04 期房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

转让期房的,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存在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合同是以预售合同为基础的,预售合同无效,转让合同当然无效。

(2)标的物为正在建设而未竣工的商品房。

(3)如果是按揭买房或者是贷款买房的,应当及时通知银行。银行和购房者之间形成了借贷法律关系和抵押法律关系,相应的银行是债权人和抵押权人。根据《民法典》第406条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以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4)应该通知开发商。在实际操作中,各银行都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购房者转让期房时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以此来保护自身利益。

(5)购房者与新购房者签订转让合同,并办理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