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是人们心中十分重要的一个词。百姓评判一件事也经常用“凭什么”来诉委屈。可见,平衡百姓心中的情感、认知、感受的天平,是维护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高举法律的正义之剑,是解决问题的一个良好途径。
社会发展,需求在变,服务也在变。不可否认,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升,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这个变化在服务中、 “公平”中更加迫切。在心中树立“公平”的感受,就是舒缓百姓心中的“一口气”。这口气疏解在法治、道德、情感之中,重在名正言顺、心服口服,所求有所得。
维权途径舒畅,沟通无障碍。沟通是一门学问,沟通的好,不只是关乎情商,更关乎专业性。北京京尹律师事所认为,一个好的沟通、有效的沟通,是解决好一件案子的良好开始。唯有好的开端才能清晰了解案情的事由、过程及其中的维护内容,如此才能使沟通效益最大化,节省更多时间,更快维护公正与正义。
有的放矢,用好法律利剑。北京京尹律师事务要求在所律师要有为委托人超前预想的意识,要有引导出核心问题所在的能力。尽可能的缩短委托人的等待时间、问询时间,针对具体问题作出具体分析、具体安排,通过专业法律能力做好靶心服务。
正义之师,行正义之事。身正、影正、法正,这是北京京尹律师事务要求在所律师的“三正”。正是:正念、正心、正行。人在天地之间,人要正、做事也要正,对法要严明,对委托人要认认真真,做事要勤勤恳恳。受人之托,要忠人之事。真正对得起律师这个称谓。
树立司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既然从事法律行业,就要有法律威严,法制精神。北京京尹律师事务要求在所律师要时刻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让法治精神时刻萦绕在自己心中,知法、守法,深耕于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社会诚信,为创造司法秩序贡献力量。
坚持“零容忍”态度,不断完善自我。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北京京尹律师事务要求在所律师要有务实、务真精神,对虚假、不确定等因素,要有求真精神。做到事情尽善、尽真、尽稳,不存侥幸、不含糊,对每个案件的每个细节做到充分了解、解析,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