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电话:400-612-5618

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解决?

如果发生医疗纠纷,一般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

01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是医疗单位的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有权处理医疗纠纷,其处理具有行政调解和法律仲裁的双重性质,处理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当被处理一方不履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在处理前,首先必须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只有构成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才能按相关法规对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决定。患者可依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由于医疗纠纷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的部门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知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这方面有专业技术上、行业管理上的优势。同时,通过行政手段对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及处罚,能够起到良好教育、警诫的作用。但是该途径的缺点是,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存在不易得到患方信任而影响纠纷解决的问题。

02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医患双方如果能在自愿的前提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基础上,在没有第三方的参与下,本着互谅互让精神,经协商后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这是解决医疗纠纷一个理想的途径,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为医患双方节省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同时医疗单位也可以对医疗过失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起到警示的作用。

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解决?

3 人民法院审理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这种方式适用面最广,也最具权威性。

人民法院具有审理医疗事故的司法权。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事故,绝大部分属民事诉讼的范畴。这类情况如果要求人民法院审理,首先需要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有关部门根据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方可立案审理。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存在医疗过失的责任方进行处理,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还有一些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应该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在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以附带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的处理结果,具有法律所赋予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优势。

04 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