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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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某委托本所资深律师刘彦茹作为其案件代理人,向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大庆市某热电有限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案件结果
刘彦茹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为当事人赢得了应有的尊重和赔偿,再次证明了法律是维护公民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本案判决书
三、律师观点
民事主体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虽大庆市某热电有限公司称,李某某受伤系其自身原因导致,且安全帽已过安全期,但其并未出示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且结合李某某系受高空坠物砸伤,故大庆市某热电有限公司应对李某某因该起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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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茹律师
四、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