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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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借款到期后,被告并没有如期还款,原告黄x为维护合法权益,遂委托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冲冲、张志康起诉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依据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 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观点】
此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被告张x、顺和商店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当庭陈述、质证和辩论等诉讼权利。
李冲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