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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京尹律所 > 胜诉案例 > 刑事案件
01 基本案情
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535,298.83元;上述款项按集资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人。
03 律师观点
吴佩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