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

【开设赌场案】京尹律所林律、许恒福主任代理被告开设赌场案,被告获从轻处罚!

【案件概述】





2018年,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云南省西双版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多名技术人员为跨境的缅甸“皇家娱乐在线”赌博网站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被告人李某某以收取维护费的方式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人民币 2,600,000元。

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于 2021年3月4日将李某某抓获到案。3月7日被永州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7月6日经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永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并羁押于永州市看守所。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21年10月27日向蓝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为了维护自己合法利益,被告人李某某在认真咨询多家律所后,最终选择委托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律、许恒福主任代理本案。

经过京尹律所专业团队的积极努力,被告人李某某获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蓝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追缴被告人李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2,600,000 元。




【京尹观点】


被告人李某某为赌博网站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并收取维护费,属于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但其未参与赌场运营及利润分成,在与“皇家娱乐在线”赌博网站整个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中,起辅助性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其从轻处罚。

同时,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的侦查工作,提供了大量的技术支持,为案件侦办提供了巨大帮助,并且因其提供的技术服务使得案件取得重大突破,且真诚悔罪,应当从轻处罚。




【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跨境赌博犯罪的认定

(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1. 境外赌场经营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2. 境外赌场管理人员,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3. 受境外赌场指派、雇佣,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或者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赌场获取费用、其他利益的;

4. 在境外赌场包租赌厅、赌台,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5. 其他在境外以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资、设定赌博方式等,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在境外赌场通过开设账户、洗码等方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的,以“开设赌场”论处。

(二)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信息网络、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跨境赌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1. 建立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并接受投注的;

2. 建立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 购买或者租用赌博网站、应用程序,组织他人赌博的;

4. 参与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利润分成的;

5. 担任赌博网站、应用程序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6. 其他利用信息网络、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跨境赌博活动的。

(三)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参赌人员中获取费用或者其他利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聚众赌博”。

(四)跨境开设赌场犯罪定罪处罚的数量或者数额标准,参照适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京尹律所  许恒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