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电话:400-612-5618
网站首页
HOME
关于我们
ABOUT US
业务领域
BUSINESS
律师团队
TEAM
胜诉案例
CASE
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6125-618
地址: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6层
当前位置:京尹律所 > 胜诉案例 > 合同纠纷
01 基本案情
2015年5月,原告某贸易有限公司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将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原告公司,出让宗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曲大富律师
陈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