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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拒执罪判处刑罚!

2024-03-25

据官方媒体报道:2024年3月19日,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香洲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被告人张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基本案情】(来源:香洲法院)



2015年1月,小丽和张某结婚,两人共同养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小丽更是辞职在家,专心照顾家庭。婚姻期间双方时有争吵,张某偶有打骂。2019年4月,两人离婚,但没离家,一家三口仍住在一个屋檐下。小丽重新找了份工作,张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时常翻看小丽的手机,甚至限制小丽外出工作,拳脚相加也变得频繁。小丽不堪忍受,带着孩子搬走,张某就追到单位,打骂、威胁。几番往复,小丽下定决心,向香洲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3年10月13日,香洲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某对小丽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张某骚扰、跟踪、接触小丽及女儿。

保护令发出后,张某并没有收敛。2023年11月某天,张某又到小丽单位吵闹,为避免冲突,小丽乘坐同事的车离开,张某便驾车追逐,逼停小丽后,从车上拿出一支棒球棍,拉开车门就朝小丽挥去,连打五六下才停手,同事出声劝阻,也被打伤。

张某签收保护令不出一个月,就再次施暴,公安机关果断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在法院严厉训诫后,张某写下悔过书。可前脚刚获自由,张某后脚就又开始威胁、恐吓,持续向小丽发送刀具照片、农药物流信息截图等大量死亡威胁短信。

小丽深感恐惧,只得再次向法院求助。香洲法院随即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考虑到张某漠视司法权威,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拒不履行生效裁定确定的禁止事项,香洲法院以涉嫌犯罪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张某于2024年1月被逮捕。

2024年3月19日,香洲法院对张某当庭宣判,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从来都不是一张轻飘飘的纸,而是厚重的裁决、坚实的护卫,一旦作出,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2022年8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张某无视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屡屡施暴、恐吓,必然受到严厉处罚。



京尹律师说法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以为的家庭生活琐事、夫妻关系都只是民事关系,都说是家事。但是在这种家事面前,若有逾距,严重者可涉刑。

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认识,普遍都以为,只是一张纸的约束和教育形式,但是,正如法官所言:“它是厚重的裁决、坚实的护卫。”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措施,旨在保护遭受家庭暴力、性暴力和其他形式人身安全威胁的人的合法权益,生命权民、身体权、健康权。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体系中,家庭暴力被视为一种违法行为,并明确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性暴力和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如恐吓、威胁、虐待、骚扰等。此外,该令还适用于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其他行为,如跟踪、监视、恶意举报等。

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人身安全威胁,如相关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医疗记录等。此外,保护令还必须明确指出威胁的具体行为和实施时间,以便执行机构采取相应的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机构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搜查住所、隔离当事人等,以确保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不受威胁。

本案中,张某无视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屡屡施暴、恐吓,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行为人应该做出刑事处罚。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