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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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了危险驾驶罪之后,司法实践中,处理类似这种飙车案件时,适用的罪名一般有两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危险驾驶罪。
8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8人均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最终,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8人当庭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柳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两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均表示认罪悔罪,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胡某、柳某某均明确表示不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