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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点:因乘公共交通工具强行要求让座引起的风波,是行政处罚还是构成刑事犯罪?

2024-06-27

近年来,伴随着全民素质的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进步,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也在被广泛传颂。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让座行为,在传统美德文明礼仪的不断升温中,逐渐对年轻人形成了一种道德绑架。

一般来说,让座行为应该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而并非强制性的义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座位资源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而不是基于年龄、身份或其他特定群体的标签。

生活在新时代下的不同时代的老中青三代人,我们更应当明确美德和义务的区别。美德是指个人在道德修养和行为举止方面所表现出的优秀品质,它应当适用于每个人,而不仅仅是对特定群体的要求。让座是一种美德,但这种美德应当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不应成为压制他人的手段。




基本案情

6月24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北京地铁10号线上,一老人要一女子让座给他,女子称可以给别人让座,但不给他让座。老人随即对女子动手袭扰,将拐杖放在女子双腿中间一阵横扫。6月25日下午,北京警方发布相关情况通报:违法行为人叶某某(男,65岁),因座位问题与另一乘客发生纠纷,扰乱乘车秩序,目前已依法对叶某某行政拘留。

多数网友认为,年轻人有权利选择是否让座,但同时也应当尊重有需要的人。如果老人或身体不适的乘客需要座位,年轻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和支持。然而,对于那些没有特殊需求却要求他人让座的人,并因此而对他人进行侮辱、强迫、肢体骚扰等行为的,应该受到指责,更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场所中的行为规范需要每个人都遵守。一些老人可能会因为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座位,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要求他人让座。相反,他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并以礼貌和友善的方式寻求帮助。公民的权利和尊严不容他人侵犯,一旦遭遇了侵扰,应当立刻报警,寻求法律的保护。

众多案例告诉我们,个别不讲道理、言行失当的老人可能会给其他人带来困扰和压力,但这并不能代表整个老年群体的行为。事实上,在过去的报道中,许多老人都表现出友善、理解和尊重的态度,他们懂得权利与义务、情分与本分的区别。他们理解上班族的劳累,也愿意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因此,对于那些违反公共场所秩序和规范的人,我们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正常的秩序和环境。在这种情况下,警方的介入和查处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它可以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同时也能够教育公众遵守公共场所的行为规范。

近日,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因琐事殴打他人案件,依法行政拘留1名违法行为人,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据了解,6月22日凌晨,在某某镇,张某某与他人因琐碎小事发生争吵。在冲动情绪的驱使下,张某某出手对对方进行击打,造成对方背部受伤流血。案发后,该局某派出所迅速出警将张某某抓获,并展开深入调查。通过对现场证人的询问、调取周边监控视频等手段,固定了相关证据。

经询问,张某某对其因琐事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京尹律师说法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我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在我国,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能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行政拘留的时间,最少1日,最长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规定:“……不超过20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受处罚人必须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受拘留处罚的人必须在主观上有违法的故意或过失,受处罚人必须确已实施了违法行为。对于一些特殊被处罚人,按照法律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些人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后者是公安机关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两者虽然都是由公安机关作出的,但有重大区别。行政拘留权属于行政权的范围,因而行政拘留为行政法所规定,遵循行政程序,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对违法治安管理的相对方进行制裁。而刑事拘留权是司法权的组成部分,因此刑事拘留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按司法程序进行。一般应于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现行犯或犯罪嫌疑人对社会造成危害。

如果因此事件对受害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或可涉嫌构成猥亵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那么,公安机关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采取刑事拘留。刑拘适用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需要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采取刑拘措施。被刑拘的人员在强制措施未被解除或撤销前,必须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并接受进一步的审查。




【法律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