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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热点:警惕!再警惕!这个暑期,骗子把魔爪伸向了学生

2024-08-12

“紧急提醒!紧急提醒!紧急提醒!有一群诈骗团伙,已经盯上了暑期里独自上网的孩子了!

近期,他们已将‘魔爪’伸向多名孩子!”

近日,来自平安沙坡头订阅号里的一则信息,在各大官方媒体平台转发,以提醒更多孩子和家长,不要落入骗子埋下的陷阱中。

无论是暑期勤工俭学,还是上网学习、娱乐的学生,都要警惕“黑中介”、假冒“公检法”诈骗、手机发红包转账、直播打赏等各种诈骗分子的不法行径,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典型案例】

据永州警事公众号消息,去年8月,大学生小王在某招聘APP上看到一则招聘暑假工广告,抱着做暑假工赚点钱的心态,他来到了对方的“工作室”。“老板”周某告诉小王,工作内容就是按照设定好的话术给人打电话,然后拉人进入指定的微信群。面对这样一份少劳多得的暑假兼职,小王觉得非常简单轻松,直到被冷水滩公安梧桐派出所民警找到,这群“正埋头苦干的”暑假工才发现兼职的工作是在帮诈骗犯罪分子“引流”。

此外,地推引流、借银行卡帮别人取大额现金从而获得报酬、搭建GOIP设备等“暑假工”也存在着潜在危机,比如地推引流可能是为诈骗做前期准备,借银行卡给他人可能涉嫌为电信诈骗洗钱,参与搭建GOIP设备可能给电信诈骗提供便利。

据潮新闻报道,近7月31日,一学生在家浏览手机时,一名自称是“警察”的人添加其联系方式后,对方以处理其账号骗别人钱为由,让该学生用家长手机以数字人民币充值等方式给其进行转账,共计被骗4万余元。

8月4日,一学生在家查询“被骗怎么办”时,收到自称“反诈民警”的私信,对方称可以帮其找回被骗资金,但需扫码支付相关费用,在骗子诱导下被骗3507元。

8月5日,一学生在家浏览某短视频平台时,收到自称“警察”的私信,对方以处理其账号存在诈骗他人行为为由,诱导其用家长手机进行操作,共计被骗4996元。

诈骗分子事先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手机使用人信息,发现系未成年人使用,便通过社交软件与受害人取得联系。

诈骗分子会利用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且胆小的心理,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用“拘留”“坐牢”“涉嫌违法犯罪”“抓走其父母”等用词进行恐吓、威胁,让受害人产生恐惧心理。

诈骗分子确认受害人身边没有家长后,让其偷拿家长手机。

诈骗分子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诱导受害人到独立的封闭空间,阻断其与外界联系,进而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或接受监管将名下所有资金转至“安全账户”,或要求受害人开启视频通话,指导其用家长手机下载远程操作软件,远程控制家长手机进行转账。

今年暑假,河南大学生小晴(化名)和朋友前不久去求职时就被中介骗了约7000元,四人被带着去了很多地日,湖州的王女士在网上找了一份暑期兼职工作,不仅没挣到钱,还差点把自己的存款都赔了进去。

王女士找的工作是“打字员”,联系她的人称只要在家打打字就能挣钱。最初,对方给王女士发送了一个链接,要求她下载名为OAOffice项目统计登记的软件。王女士当天一共在APP内登记了29项。

可结算工资时,对方并没有履行当初谈妥的4元一项的承诺,王女士只收到14.5元。对此,对方解释,公司按照员工等级发放工资,王女士目前等级较低,登记一项只能赚0.5元,要想尽快提高等级,就需要做充值返利的任务。

王女士在对方的诱导下充值51元,收到68元返利,然后又充了103元,却返利失败。对方称,要再充1500元才能返利。就在王女士犹豫时,接到了警方的劝阻电话,没有造成更大损失。




【京尹律师说法】

在这个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无论是学生们还是广大民众,我们都应具备一种意识:警惕网络电信诈骗,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不仅关乎我们自身的利益,更是我们每个人的社会责任。

暑期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时间段,有一些高校的学生会选择在此时段内,寻求一份工作,勤工俭学,补贴生活和学习。还有一些中学、小学生利用闲暇时间进行网上学习与娱乐。无论是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还是上网寻找知识,这些学生们在这个阶段,成为了“黑中介”和其他诈骗分子的目标。

所谓的“黑中介”,通常指那些利用不正当手段、隐瞒信息或虚假宣传的机构。这些机构可能会在寻找工作或勤工俭学的途中诱骗学生,从中谋取不当利益。学生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了解信息时做到心中有数,对任何承诺过于美好的工作机会保持怀疑态度。

网络上的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假冒“公检法”诈骗是其中一种常见的手段。骗子通常会利用电话、短信或社交媒体平台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者转账、发红包或进行其他形式的财产转移。学生们应明确公检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绝不会通过电话或网络要求转账或支付费用。遇到此类情况,应保持冷静,及时挂断电话并联系官方机构核实信息。

手机发红包转账、直播打赏等也是常见的诈骗方式。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学生追求新鲜事物的心态,通过各种方式诱导他们进行不理智的消费。对于这种情况,学生们应加强自我控制力,避免冲动消费。同时,要提高对手机红包和直播打赏的警惕性,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诱惑和承诺。

京尹律师提醒:面对这些网络诈骗的威胁,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警惕性,及时报警和求助。不要轻信陌生人或不可靠的网站提供的信息,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遭遇了网络诈骗行为,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帮助。同时,要保留相关证据和信息,以便警方能够及时处理和调查案件。求职者若是遭遇类似事件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如经调查,不构成犯罪的,求职者还可依法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案例】

案例一

2024年7月5日中午,学生小月(化名),在家中使用妈妈的手机注册QQ号,一名陌生网友通过QQ请求添加好友,小月通过了好友申请。对方声称要发“红包”给小月,小月点开红包后,对方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了其手机上的银行卡号和短信验证码,将银行卡内的1万余元转走。

案例二

2024年7月10日11时许,学生小亮(化名),在家刷“小红书”app时,加入了一个出售周边小礼品的QQ群,在群聊中被自称是“警察”的人告知涉嫌电信网络犯罪,需要配合“警察”洗清嫌疑,随后在其诱导下给对方账户转账,被骗1万元。

案例三

2024年7月10日16时许,学生小明(化名),在家中观看快手直播时,主播称可以扫码进QQ群参加“红包返利”。小明在支付一笔1.88元后被管理员以系未成年人导致公司账户被冻结为由,要求小明立即用其家长的手机帮助解绑,被吓得不知所措小明根据对方指示,分6次向对方转账共计1.5万余元。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