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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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想想二十年前,父母辈那一代有多少人被线下送鸡蛋的“传销”产业坑骗了一生的积蓄,让多少家庭失去了和谐,降低了生活品质。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二十年后的今天,网络消费又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盯上了这一代的老年群体,利用他们对网络的不熟悉和对健康、生活品质的追求,精心设计了各种“坑老盘”,给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李先生的父母为了领取免费鸡蛋,扫码进入了“**真选线上超市”的微信群。群里每天发布直播链接,老人们收看直播可领取福利券并到店兑换礼品。
在直播中,主播大力推荐各种产品,包括羊奶粉、土蜂蜜等食品,以及锅具、首饰等。这些产品在主流电商平台上无法搜索到,且价格远高于同类产品。
主播宣传一款磁悬浮鞋和鞋垫具有独家专利及神奇功效,能促进体内血液循环,但经查询,该鞋垫的专利并不能实现其宣称的疗效,属于虚假广告。
此外,直播间售卖的“一米距离”牌五常大米,主播展示的溯源网站并非五常市人民政府指定网站,经验证,该大米为假冒五常大米。这家名为“**真选”的私域营销机构在李先生所在城市有20多家门店,以酬宾福利和直播奖励吸引老年消费者。
业内知情人士小张透露,有一种私域销售骗局是通过购买广告公司有相关疾病老年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坑骗。记者卧底“**堂”公司发现,该公司在课程项目开始前,会用三天时间通过企业微信添加大量老年人微信,这些老人信息均通过各种渠道购买而来。
公司以赠送赠品和强调公益活动的方式让老人放下防备。完成进粉后,销售人员给微信群里的老人发送课程链接,课程时长45分钟左右,设置24小时有效期以降低监管风险。公司主要销售“固本明目颗粒”等产品,推销课程内容远超药品作用范围,且销售人员无《执业药师资格证》却自行组织话术向老人推荐药品,甚至建议老人停止正在进行的治疗。
在《财经调查》记者卧底期间,该公司两天内多款产品销售额就达到352006元。商家发送的视频内容多为包装成“中医世家子弟”“御医传人”等虚假身份的“专家”进行健康讲座,但其身份无法证实。
成都游客张奶奶打算出售家中古董藏品,在某直播间刷到声称可以高价收购相关物件的主播“张总”。随后,自称“张总”助理的人加了张奶奶联系方式,表示愿意高价上门收购,但要求她完成注册会员、缴纳保证金等操作,并告知点击链接进入直播间可领丰厚奖金。
张奶奶在直播间前后投入4000多元。主播“张总”先利用“亲情攻势”拉近与观众距离,再展示与社会名流的合成假照片打造“高级”人设,获取老人信任,诱导老人一步步落入圈套。
(上述案例来源:央视财经)
【京尹律师说法】
“**真选”直播间售卖假冒五常大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商家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同时,对磁悬浮鞋和鞋垫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中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相关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该私域营销机构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若消费者因购买其产品遭受损失,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若商家的行为构成犯罪,如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堂”公司违法购买老年人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侵犯了老年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公司在推销药品过程中,超出药品作用范围宣传、销售人员无资质推荐药品等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可对该公司进行罚款、吊销相关经营资质等处罚。对于公司负责人及相关销售人员,若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经营罪等,将面临刑事处罚。同时,因购买该公司产品遭受损失的老人,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在直播间“收藏品回收”骗局中,主播“张总”及其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张奶奶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张奶奶被骗取的4000多元若达到当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张总”等人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缴违法所得,返还给受害人张奶奶。
许多“坑老盘”通过夸大产品功效、虚构产品来源或背景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如案例一中对鞋垫功效的虚假宣传和案例二中对“专家”身份及药品功效的夸大宣传。根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这种虚假宣传行为不仅误导老年人购买高价低质甚至有害的产品,还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规定。
像“**堂”公司这样非法购买老年人患病信息,进行精准推销的行为屡见不鲜。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非法获取、买卖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同时也为实施其他诈骗行为提供了便利,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公民个人利益。
直播间“收藏品回收”骗局中,主播利用“亲情攻势”和虚假人设诱导老人入局,这是典型的情感诱导诈骗套路。此类行为抓住老年人情感需求和对网络信息辨别能力较弱的特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将受到刑事制裁。
京尹律师提醒老人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陌生人的宣传和承诺,尤其是涉及金钱交易、产品推销等内容。对于要求提供个人信息、转账汇款等行为,要坚决拒绝。不随意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避免进入虚假直播间或下载恶意软件。
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建议老人和家属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商家的信誉。如查询产品是否有相关认证、商家是否有合法经营资质等。对于价格过高或功效过于夸大的产品,要保持理性,不要盲目跟风购买。
若老人发现自己可能遭遇了“坑老盘”骗局,应第一时间告知家属。家属可协助老人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直播视频等,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机构投诉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直播平台、社交平台等应加强对入驻商家和主播的资质审核,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虚假宣传、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明知存在问题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平台,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账号应当重新核验,采取限制功能、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
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机构应关注老年人的生活和精神需求,组织开展各类防诈骗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的防骗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减少其被不良商家利用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四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第十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