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案例

【劳动仲裁】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代理劳动纠纷案达成调解,助我方当事人追回43万余元。

一、基本案情




2020年2月至2021年9月,刘某某在北京某保险经济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中高层管理一职,后因北京某保险经济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刘某某提出离职申请。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刘某某委托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依法判决北京某保险经济股份有限公司补回相应工资等合法权益。

二、案件结果


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向当事人详细了解了事情原委,进一步了解了薪资结构,并基于以往的办案经验,充分释法明理,围绕劳动合同薪资差额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给出了合适的维权方案。

在全面梳理了工资明细、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后,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基于客观材料和法律依据,计算出了详细费用,并代理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

最终,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北京某保险经济股份有限公司向刘某某支付433000元。

三、律师观点

出现劳动争议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做法如下:

1、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15天内没有达成协议解决问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仲裁);

2.若调解过程中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工资发放时间后没有按时给付工资,可以持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应在收到支付令15日内支付工资或提出书面异议。若用人单位既不履行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者也可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向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或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79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82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83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