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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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民法典》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对于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1077条规定: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如自愿离婚,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三十日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如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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