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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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案依据的法律条款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 法院判定
最终,法院认同侯军奎主任律师的意见,作出判决宁某偿还孟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81.01万元;宁某支付孟某该部分借款的逾期利息。
四 律师建议
生活中,出借人借款前应先了解借款人的资金情况和信用情况,降低风险。保留好出借证据,最好以汇款的形式进行,若遇到借款人逾期未偿还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