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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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二、案件结果
潘伟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潘伟律师首先向当事人的亲属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包括被捕过程、被指控的罪行以及已知的证据材料。
在充分掌握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后,潘伟律师开始认真准备诉讼方案。他向法院递交了申请,希望能尽快会见当事人,以便直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提供法律咨询。申请获得批准后,潘伟律师在看守所内与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细致地询问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在安慰当事人的同时,向其保证将全力以赴为其进行辩护。
接下来,潘伟律师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查阅案件卷宗的请求,这些卷宗包括了警方的调查报告、证据的收集情况、鉴定意见等。此外,潘伟律师还细心开展调查工作,积极搜集对当事人有益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现场勘查记录等。
在深入研究了案件材料之后,潘伟律师不仅知道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自己的罪行,还帮助其自愿认罪,并交代了同案犯以及背后的雇主等关键情节。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依法考虑了潘伟律师提出的当事人是从犯以及自愿认罪等情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
本案判决书
三、律师观点
虽然毒品犯罪是不容忽视的严重罪行,但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得到保护,在追究犯罪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这正是我国法治原则中“罪责刑相适应”的重要原则所要求的。这一原则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也彰显了法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京尹律所温馨提示
2、当亲属被拘留或逮捕时,在公安侦查阶段迅速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支持对被告人最为有利。律师能够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避免在审讯过程中因缺乏法律知识而可能遭受逼迫或诱骗,保障其合法权益。另外,侦查阶段的笔录若与事实不符,可能会对之后的判决产生不利影响。
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