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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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案情
事情发生后,当事人许某认为被告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委托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曲大富律师、查嫣媛律师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借款利息和违约金等诉求。
02 案件结果
03 律师观点
北京某展览公司与许某、张某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张某作为展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持股70%的 股东签署上述协议。因此,上述《股权质押协议》对北京某展览公司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协议约定,北京某展览公司应承担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该公司股东在《股权质押协议》签订后,未能依约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且擅自变更股权,应参照股权擅自出质给第三者时的情形, 由展览公司赔偿许某损失。
曲大富律师
查嫣媛律师
04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