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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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某地人民法院在审理王某某涉嫌诈骗罪的刑事案件中,作出了刑事判决书,认定王某某不构成诈骗罪,但查明其在工程审计过程中提供了虚假合同。
胡寿民律师强调:山东某招标有限公司的审核报告是住建局委托的,各方在结算审计验收定案表中签字盖章,是对案涉工程达成的结算合意,各方应当共同遵守。同时,内蒙古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造价鉴定意见书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因为该鉴定意见书是在刑事案件中作出的,且上诉人未参与该鉴定程序,诉讼中对该造价结论不予认可。
胡寿民律师通过全面的法律分析、策略制定、证据提交、庭审辩护等手段,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促使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为当事人挽回损失7,854,499元及利息,有利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观点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