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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被征收,申请公开信息逾期未答?法院:违法!

2023-08-08

01  案件回放

童某于2020年9月7日以邮政快递形式,向湖南怀化市某区相关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请求公开以李某保为户主家庭人口四人(户主李某保、妻子童某、子李某堂、女李某梅四人)征收其6.616亩的承包土地四至边界及地块,已经征收的地块责任田、荒地、空地、以及地块面积,拆迁协议,补偿款领取明细。

某区相关部门于2020年9月8日收到童某申请,在法定期限内对童某的申请未作答复。童某于2020年11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某区相关部门未依法公开信息的行为违法,责令依法作出答复。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确认某区相关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向童某公开其申请公开的信息的行为违法;责令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童某公开其申请公开的信息。




02 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案中,童某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向某区相关部门申请公开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土地征收的面积、范围、征收协议等内容。某区相关部门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童某公开其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行为违法。


                       


03  京尹律师提醒



依据《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