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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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9
基本案情
本案经法院最后裁定,依法没收任某某涉嫌所犯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违法所得。
律师说法
本案中,任某某身居高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理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但任某某在立案前已经病亡,依法不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其所犯罪行不存在,也不意味着其犯罪所得到的不法利益可以为家人继续享有。其受贿犯罪已经查实,贿赂财物当然是违法所得;其家中巨额财产,则由司法机关查清现有财产的数量和实际支出情况,再查清其家庭成员相应时间内的合法收入,然后将两者相减,计算出差额巨大的数额,让其家属说明这些差额财产的合法来源。在其家属不能说明情况下,就可以推定系任某某的非法所得,如果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数额达到30万元立案标准,就可以认定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些财产就属于违法所得的组成部分。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