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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基本案情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一、禁止被申请人谢某殴打、威胁申请人谢某玲、谢某锦、谢某鑫;二、禁止被申请人谢某骚扰、接触申请人谢某玲、谢某锦、谢某鑫。本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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