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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无罪,该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2023-08-29

基本案情



刘某于2017年9月4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烟台铁路公安处抓获,2017年10月2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11月7日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次日被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018年8月8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刘某不服,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9日作出刑事判决,撤销镇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改判刘某无罪。现该判决已生效。

刘某失去自由的时间自2017年9月4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共计1048天。


赔偿请求人刘某于2021年1月以二审无罪赔偿为由,向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一、支付赔偿请求人刘某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63394元。二、支付赔偿请求人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元。




律师说法



如果二审改判无罪,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具体程序如下:

1、赔偿请求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2、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3、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4、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国家赔偿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建议在申请国家赔偿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