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6125-618
地址: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6层
2023-09-01
基本案情
律师说法
此外,本案马某与学院于2021年9月7日就解除人事关系的相关赔偿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达成解除人事关系调解协议,约定“马某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按2017年1月4日签订的《学院教师报考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书》履行赔偿及违约责任;马某撤回仲裁申请;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该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合法有效且已生效,马某及学院均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现马某要求返还,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马某上诉称协议的违约条款无效的上诉理由亦不能成立。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