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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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本案经法院审理裁定:驳回李某某的起诉。
律师说法
很显然,民政部门在人证不符的情况下即办理结婚登记,不仅未尽到行政机关的审慎审查义务,而且侵犯了被冒名者的婚姻自由权,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法院可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同时责令民政部门采取撤销或者删除婚姻登记错误信息等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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