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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服兵役未分到承包地,申请履职未答复怎么办?

2023-09-14

01  案件回放



亮亮是贵州金沙县某村村民,在1978年至1982年服兵役。其所在的大队在1979年就承包下放土地,导致亮亮在服兵役期间没有分配承包土地。亮亮退役后,多次向村委会申请要求履行法定义务即发包土地。但村委会并没有为亮亮发包承包地。于是,2020年6月23日书面申请某乡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责令村委会履行法定义务分配发包土地给亮亮,某乡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一直没有答复,也没有履行职责责令村委会履行法定义务发包土地给亮亮。为此,亮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某乡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责令村委会履行法定义务分配发包土地给亮亮。



庭审中,某乡相关部门辩称,亮亮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依法驳回。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某乡相关部门在60日内履行责令村委会发包土地给亮亮的法定职责。



02  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本案中,亮亮系某村村民,有权依法承包由该村发包的农村土地。由于该村发包土地时,亮亮在部队服兵役未参与承包土地。为此,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村委会依法分配发包土地给亮亮承包,村委会收到后应积极协调土地发包给亮亮,但村委会并未答复,亦未发包土地给亮亮。2020年6月23日,亮亮又向某乡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请求依法要求其部门履行法定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制作,责令村委会改正分配发包土地给亮亮。但某乡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未依法履行其职责,故亮亮的诉请依法应予支持。



03  京尹律师提醒



行政机关收到履职申请后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若未及时作出答复,申请人可以通过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诉,或者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