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尹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6125-618
地址: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6层
2023-09-19
基本案情
2017年8月10日,雷某经东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本案经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雷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律师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雷某利用职务之便,两次伙同他人共同侵吞集体财产6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雷某犯职务侵占罪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鉴于本案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雷某有悔罪表现,并已退赔赃款,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法规